经魁

更新时间:2021-12-03 14:25

科举有以五经取士之法,每经各取一名为首,名为经魁。乡试中每科必于五经中各中一名,列为前五名。清亦沿称前五名为五经魁,或五魁。

简介

【词目】经魁

历史涵义

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

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

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

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

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

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相关记载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六:“正想之际,只听得外面叫喊连天,锣声不绝,扯住讨赏,报灿若中了第三名经魁。”

清·李渔《巧团圆·哗嗣》:“众:‘报中乡试第四名经魁,快写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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