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分离

更新时间:2023-06-30 20:28

权力分离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资产阶级关于国家的权力分配和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的学说和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项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彼此相互制约。作为一种政治理论和思想,远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亚里士多德、波里比阿、西塞罗等人就提出了分权与制衡的论点;作为一种学说,由英国的洛克首创,法国的孟德斯鸠加以发展,以霍布斯等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以及英国因采取阶级妥协和阶级分权措施所确立的君主立宪制的历史事实,使之作为一种制度,由美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而确定,后为其他民主国家普遍采用。

这个学说和制度的主要内容就是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分别由议会行使立法权,由总统(或君主)或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保持着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的关系,即包括分权与制衡两项基本政治原则。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原三权分立学说所反映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通过掌握议会和立法权与封建贵族分权的要求的阶级因素已逐渐或完全消失,成为资产阶级内部进行分权的原则,即资产阶级不同集团对权力的分配。但因社会发展,民主制度深化,分权与制衡的原则仍是政治理论中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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