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寺

更新时间:2024-09-03 14:59

崇福寺,古名林衙院,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东大街北侧。占地面积23400平方米。建于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由鄂国公尉迟敬德奉敕监造。

历史沿革

崇福寺建于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由鄂国公尉迟敬德奉敕监造。

辽代官府占居,称林衙署。后改为僧舍,名日林衙院或林衙寺。

金熙宗崇佛,于皇统三年(1143年)敕命开国侯翟昭度主持增建弥陀殿,观音殿,改寺为净土宗佛刹。

金天德二年(1150年),海陵王完颜亮赐额“崇福禅寺”。

经元、明、清各代重修,始成现有规模。现存建筑中除弥陀殿、双音殿为金代遗构外,皆为明清建筑。

建筑格局

崇福寺坐北向南,规模宏伟,气势壮观。崇福寺宇前后五进院落,中轴线上依次排列有山门、金刚殿(天王殿)、千佛阁、三宝殿、弥陀殿和观音殿。东西两侧从前至后有钟楼、鼓楼、文殊堂 (西配殿) 和地藏殿(东配殿)。

主要建筑

观音殿

观音殿位居寺之最后,面阔五间,进深三间、殿前有月台。单檐歇山顶。檐下斗拱六铺作单抄双下昂计心造,耍头砍成批竹昂式,古朴简洁。明次间皆装隔扇、无窗。殿内梁架为四椽栿对乳栿前后用三柱,前槽金柱全部减去,增大了空间。为了减轻荷载,四椽栿跨度增大至10米,平梁上和平梁前端施通长的人字叉手,将前槽上部荷载传递到前后檐柱上。这一结构上的大胆创新,反映了建筑技术上的独具匠心。

弥陀殿

崇福寺内主体建筑弥陀殿,面阔七间,进深四间八椽,单檐歇山顶,坐落于高2.5米的台基上,殿前月台宽敞,广及五间。殿顶三彩琉璃剪边,两只鸱吻高大雄健,立于正脊两端,造型古雅。檐下四周斗拱庞大雄壮,为七铺作双抄双下昂,斗拱后尾挑承在殿内乳栿和丁栿下。前檐柱头与后檐补间铺作上除施华拱外,左右各出45度斜拱,充分显现出金代建筑使用斜拱的特点。殿内柱网设置,为了扩大殿内空间,减去当心间两柱。殿内梁架彻上明造,分内槽与外槽两部分。除四周乳栿和丁栿外,居中的四椽栿前端置于大内额上,额枋为较大的复梁式结构,分作上下两层,其间用斜材支托,类似叉手,构造之法近似人字柁架的作用。

弥陀殿的装修尤为引人注目,前檐五间隔扇门、后檐明、梢间设板门、隔扇及横披上的棂花图案,玲珑剔透,镂刻精美,有三角纹、古钱纹、挑白球纹等纹样达十五种之多,极富装饰效果。大殿前檐下悬有“弥陀殿”竖匾一通,是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的原物。

弥陀殿内设有宽大佛坛,供奉主像三尊,正中阿弥陀佛,两侧的观世音和大势至二菩萨。塑像比例适度,服饰精致,面型丰满,神态端庄,有唐、宋造像之风韵,是金代塑像中的上品。殿内四壁满绘壁画,内容以说法图为主,大都属金代原作。弥陀殿规模庞大,气势雄伟,其建筑形制、雕刻艺术、塑像绘画艺术以及琉璃烧造工艺等均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为金代建筑上乘之作。

价值意义

古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崇福寺虽历经朝代更迭,但仍保留有传统建筑的记忆以及历朝历代建筑的传统工艺,不仅延续了建筑历史文脉,有利于相关文化教育和宣传,而且也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建筑科技水平以及当时的生活文化水平。考究和保护中国古代建筑艺术不仅有利于文化的传承,而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挖掘其蕴藏着的艺术价值。

文物保护

1965年5月24日,崇福寺被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1月13日,崇福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崇福寺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东大街北侧。

交通路线

自驾

朔州市人民政府—市府街—开发南路—东街—崇福寺

北京市—京藏高速—宣大高速—张石高速—孙右高速—二广高速—元朔高速—建设路—开发南路—东街—崇福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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